之前我曾經為文主張,台灣法學教育應該增加法律翻譯(以下只討論中英互譯)的課程。
以下簡略說明我的構想:
首先,應該區分兩種課程設計,第一種是法律文件的翻譯,第二種是法學書籍的翻譯。兩種的課程目標並不相同,但都能更有效的掌握英文與中文如何運作。如果學校想專攻實務取向的授課可以多考慮開授前者的課程,而如果學校是學術性大學,則可考慮開授翻譯法學書籍。
就法律文件的翻譯而言,只要google一下,就可以知道市場上對此的大量需求,在現今每年律師增加一千人的就業市場中,多一項專長絕對是可以考慮的事情。很有意思的是,就供給層面來說,搶奪這塊大餅的除了律師之外,還有外文系畢業的學生。當然在語文的掌握性上,法律系學生比不上外文系學生,但就專業性而言,法律系學生仍有機會。
特別要強調的是法學畢竟還是一種專業,翻譯本身可能不一定是翻譯,可能還是學術研究,唯有清楚掌握法學概念的內涵與外延,才能達到「信」的翻譯。
台大其實有開設這樣子的課程,不過多在外文系,蔡毓芬教授曾經開設過「法律文件翻譯」,課程內容以首先介紹契約格式接著就licensing agreement 、commercial leases、copyright and patent 幾種比較常見特殊的法律文件做介紹。請參考該課程的syllabus,特別是參考書籍,有心人士可以多加參考。另外則同樣是外文系鄭永康教授開設的公文、法規翻譯,其討論的內容包括第1週
Formal Letters、Business-Legal Texts、Government-issued Documents、 Administrative Documents 與 Government decrees也值得參考。另外最後也是蔡教授開設的法律英語與翻譯就請者自行點閱參考了。
就法學書籍的翻譯而言,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陳昭如老師領導翻譯的「言語不只是言語」,我並沒有機會實際訪問參與翻譯的學生,翻譯的收穫,但我相信透過翻譯這本書,一定能讓他們對這本書有徹底的了解。但我據我所知並未曾有老師開過這樣的課程,最類似的頂多是社會科學研究的翻譯,萬毓澤老師曾經開設的社會科學翻譯,非常推薦。
此外,我認為法學書籍翻譯應瞄準法普書與教科書,前者商周在這部分貢獻良多,但我認為還不夠,要成為一個偉大的法治國家,人民一定要有權利意識。最基礎最愚笨也最有用的方法還是看書。而後者則可以考慮翻譯法理學、他國憲法教科書、他國法學實證研究教科書、乃至民刑公商,無可不翻,多看看外國教科書的編寫,才能知道自己的眼界有多狹隘,台灣法學教科書有多膚淺。
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強調的是,要成為一個學術界的大國,最基礎的翻譯絕對是不可少的。日本的強盛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後,我想提法學翻譯對我國法學學術的發展的好處:即使是最一流的期刊如中研院法學論叢或台大法學論叢,有一部分的文章都只是陳述外國案件的案例事實、把法官見解翻譯成中文,
說難聽一點,這不過是有摘要能力的翻譯而已,只要一直維持這種情況,台灣法學不可能進步。我認為只要增加大量的法學學術翻譯人員,就可以減少類似的學術翻譯買辦。
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法律相關研究所
最近漸漸有一種使命感覺得要把自己蒐集很久的資訊分享給網路上的人,在期中考前就想了一些題目可以寫,就慢慢寫出來吧。
首先這篇是想寫台灣特殊的法學研究所,在未來,跨科際的整合是無法避免的了,即使從事學術工作,沒有其他真正社會科學或人文學科的支持,也是會相當吃虧的。
在傳統法學研究所中,以台大法律所為例,可以包括:基礎法學組、公法組、民法組、商法組、刑法組、財稅法組、國際法組、經濟法組。但台大開課的老師幾乎全都是法學院出身的,任何一個組別都還是無法突破這樣的盲點。
在台大的基礎法學組中,入學考試主要是法理學與法律史,而師資還包括法律經濟分析的老師,但法理學應該要有哲學基礎、法律史應該要有史學基礎,法律經濟分析更不能沒有經濟學基礎。並不是說法律系的老師不會,只是一來不夠道地,二來學校在課程規劃上也沒有特別設計或專聘外系的老師來授課。
同樣的公法組可以沒有國家學或政治學的基礎嗎?民商法組可以沒有法律經濟分析、管理學、會計學的基礎?刑法組可以沒有法哲學、犯罪學、刑事政策、刑事心理學的基礎嗎?特別我國物權法的研究可以沒有地政研究嗎?財稅法組能沒有公共行政、政府預算制度、租稅經濟分析的基礎嗎?國際法組可以沒有對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濟的考察嗎?而經濟法組可以沒有經濟學或者對其他科技的基本認知嗎?
即使如此,必須說,幸運的是台大是個綜合性大學,這些課程如果自己懂得規劃的話,可以去外系外院選修,但老師並不會給學生這樣的認知,在未來出社會後,除了無止盡的挫敗外,學生什麼都沒有。
所以這篇文章想主張,如果想自救的話,考慮以下幾個研究所,專心把一個法律外的專業打好吧。走學術也是一樣。
以下貼的,雖然有些不是傳統法律所,但他們都有下設與法律有關的組,法律人,走出去吧,不要把自己固封在六法中的小小世界裡。
一、公法: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所:http://www2.nuk.edu.tw/cyc/
二、經濟學系統:
中央產經:http://ie.mgt.ncu.edu.tw/index/main.php 部落格:http://nculaweco.blogspot.tw/
三、教育:
國北教文教法律所:http://law.ntue.edu.tw/
四、海洋法: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所:http://www.ils.ntou.edu.tw/drupal/
五、刑法相關:
台北大學犯罪所:http://www.ntpu.edu.tw/gradcrim/index.php
中正大學犯罪所:http://deptcrm.ccu.edu.tw/
六、勞動法相關:
中正大學勞動所:http://b007.ccu.edu.tw/front/bin/home.phtml
政大勞動所:http://www.labour.nccu.edu.tw/
七、智慧財產權:
政大智財所:http://iip.nccu.edu.tw/
八、國際貿易:
政大國貿所: http://www.ib.nccu.edu.tw/
九:風險管理:
政大風管所:http://www.rmi.nccu.edu.tw/
十、地政所:
政大地政所:http://landeconomics.nccu.edu.tw/main.php
以上都沒有提及科技法律所,之後的文章或許會提及,但簡略來說,大多數的科技法律所都只是掛羊頭賣狗肉(特別是台大與政大),上的課程其實就是一般大學部法律系上的課程,你是完全你會不到科際整合的。
也因此有時候時常會覺得,台灣國力的退步是不是因為台灣最優秀的這些法律學術菁英,跟不上這個世界轉動的速度?學習法律就是學習制度,制度不好,什麼都不用談了。
首先這篇是想寫台灣特殊的法學研究所,在未來,跨科際的整合是無法避免的了,即使從事學術工作,沒有其他真正社會科學或人文學科的支持,也是會相當吃虧的。
在傳統法學研究所中,以台大法律所為例,可以包括:基礎法學組、公法組、民法組、商法組、刑法組、財稅法組、國際法組、經濟法組。但台大開課的老師幾乎全都是法學院出身的,任何一個組別都還是無法突破這樣的盲點。
在台大的基礎法學組中,入學考試主要是法理學與法律史,而師資還包括法律經濟分析的老師,但法理學應該要有哲學基礎、法律史應該要有史學基礎,法律經濟分析更不能沒有經濟學基礎。並不是說法律系的老師不會,只是一來不夠道地,二來學校在課程規劃上也沒有特別設計或專聘外系的老師來授課。
同樣的公法組可以沒有國家學或政治學的基礎嗎?民商法組可以沒有法律經濟分析、管理學、會計學的基礎?刑法組可以沒有法哲學、犯罪學、刑事政策、刑事心理學的基礎嗎?特別我國物權法的研究可以沒有地政研究嗎?財稅法組能沒有公共行政、政府預算制度、租稅經濟分析的基礎嗎?國際法組可以沒有對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濟的考察嗎?而經濟法組可以沒有經濟學或者對其他科技的基本認知嗎?
即使如此,必須說,幸運的是台大是個綜合性大學,這些課程如果自己懂得規劃的話,可以去外系外院選修,但老師並不會給學生這樣的認知,在未來出社會後,除了無止盡的挫敗外,學生什麼都沒有。
所以這篇文章想主張,如果想自救的話,考慮以下幾個研究所,專心把一個法律外的專業打好吧。走學術也是一樣。
以下貼的,雖然有些不是傳統法律所,但他們都有下設與法律有關的組,法律人,走出去吧,不要把自己固封在六法中的小小世界裡。
一、公法: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所:http://www2.nuk.edu.tw/cyc/
二、經濟學系統:
中央產經:http://ie.mgt.ncu.edu.tw/index/main.php 部落格:http://nculaweco.blogspot.tw/
三、教育:
國北教文教法律所:http://law.ntue.edu.tw/
四、海洋法: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所:http://www.ils.ntou.edu.tw/drupal/
五、刑法相關:
台北大學犯罪所:http://www.ntpu.edu.tw/gradcrim/index.php
中正大學犯罪所:http://deptcrm.ccu.edu.tw/
六、勞動法相關:
中正大學勞動所:http://b007.ccu.edu.tw/front/bin/home.phtml
政大勞動所:http://www.labour.nccu.edu.tw/
七、智慧財產權:
政大智財所:http://iip.nccu.edu.tw/
八、國際貿易:
政大國貿所: http://www.ib.nccu.edu.tw/
九:風險管理:
政大風管所:http://www.rmi.nccu.edu.tw/
十、地政所:
政大地政所:http://landeconomics.nccu.edu.tw/main.php
以上都沒有提及科技法律所,之後的文章或許會提及,但簡略來說,大多數的科技法律所都只是掛羊頭賣狗肉(特別是台大與政大),上的課程其實就是一般大學部法律系上的課程,你是完全你會不到科際整合的。
也因此有時候時常會覺得,台灣國力的退步是不是因為台灣最優秀的這些法律學術菁英,跟不上這個世界轉動的速度?學習法律就是學習制度,制度不好,什麼都不用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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